央廣網鄭州10月25日消息(河南臺記者朱璐 鄭州台記者周琳琳)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律師出入法院、法庭不需安全檢查,法官不得無故打斷律師發言,設立專門的律師閱卷室……昨天,河南出台新規首次就法官與律師關係作出規範,並給予律師一定的"特權"。
  鄭州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朱俊楠告訴記者,像往常一樣,昨天在他進入法院時再次準備接受安檢,卻被告知可以直接通過,這令他有些意外。
  朱俊楠:在進去之前,我習慣性把包放在安檢機上,門口的執勤法警就提醒我說,過包了,直接就可以進了,當時我還愣了一下。
  原來本月24號,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河南省司法廳共同召開通報了《關於建立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關係共同促進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見》,除保障律師自由進入法院、法庭,還明確指出,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保障律師在法院、法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依法保障律師辯護權、代理權;各級人民法院應當設立專門的律師閱卷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王韶華在介紹《意見》背景時說:
  王韶華:目前法官和律師之間還存在著一些不健康的關係,致使律師的執業權利的不到有效保障,也不利於法官查明案情、避免錯案,不利於實現司法公正,不利於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得知這一消息,律師朱俊楠十分欣喜,他向記者透露,此前律師在法院活動中有諸多不便。
  朱俊楠:約見法官的時候,要求律師先和你所見的法官先進行聯繫,趕上法官開庭或者正在開會,他沒有辦法接聽電話的時候,你就沒辦法進入到這個法院了。有時候法官會出於時間的考慮,會要求律師在庭上只說觀點,不要展開論述,導致律師在聽審發言的時候沒有辦法完全充分地闡述清楚。
  而對於鄭州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德宇而言,對律師人身權利的保護十分重要。
  劉德宇:因為我們在原來實踐中經常會碰見有些當事人攻擊律師,輕則是辱罵,重則有可能會動手毆打,這在民事中也有,在刑事案件中也存在;在判決書中法官的說理我覺得也非常重要,他寫得很簡單,其實也造成對判決的一審或者二審判決的不服啊上訴再審。
  劉德宇認為,這項新規雖然只是對一些細節進行明確,卻讓律師看到了執業中的尊重,因此他更看重《意見》的落實。
  劉德宇:其實最重要的他是在於律師、法官之間建立一種平等的,因為好多時候因為這些小問題導致了法官或者律師質監的矛盾或者誤解。還有個關鍵的問題這個東西怎麼落實。
  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一庭廳長趙鐘認為,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作為律職業的共同體,理應在具體工作中,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尊重。
  趙鐘:同時也對我們法院的各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時作為律師來講也應當加強行業自律,也應當尊重法官在庭審中的指揮地位,提高自己的發言質量,做到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審理案件這樣一個任務。如果在具體實踐中、在操作上的個別細節出現了一些問題,出現了一些矛盾,應當及時總結實踐中出現的這些問題,對我們的規定不斷加以細化甚至可以出台一些細則。  (原標題:河南出台新規:今後律師出入法院法庭無需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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